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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2022年发票盖章新规来了,盖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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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2022年发票盖章新规来了,盖错罚款
更新时间:2022-05-11 09:22   已阅读:950次


票需要盖章,

但不同发票盖章的要求可不一样!

盖错了是要罚款的!

快跟原色会计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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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盖错章,罚款一万?

发票盖章看似简单一戳,没什么技术含量,但如果盖错了,轻则发票被退回,重则面临重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明确: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发票章虽小,但风险可不小。那么不同的发票盖章有什么要求呢?

02

最新!不同发票盖章要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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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不清晰,盖两个如何?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人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发票章由于各种问题,导致章印模糊、不清晰,怎么办?要退回重开吗?如果章不清晰能再盖一个章吗?一张发票两个章还能用么?

刚好,在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中,也有类似的留言:

官方回复:

厦门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综上,文件暂无规定因发票专用章不清晰重新加盖为无法律效力的情况。

相较于厦门市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则更加直接:

发票上盖章不清晰的“可以补盖”。

注意:补盖的印章要保证并不会跟原来盖的重叠,也不会遮挡增值税发票上的其他内容。

04

发票章  七大热点问题

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说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公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政策参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3.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吗?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当然,也不要因此随便盖,还是要按规定加盖。

4.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不需要。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用的,无需盖章,实务中有很多企业记账联也会盖上章,这也是可以的。

发票章

5.电子普通发票打印后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不需要。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非要再盖一个章,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画蛇添足而已。

6.没有盖章的发票怎么处理?

答:纳税人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7.电子发票没发盖章,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如下图),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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