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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项目申报、奖补政策信息汇总(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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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项目申报、奖补政策信息汇总(第四期)
更新时间:2023-10-08 09:54   已阅读:250次


以下为2023年10月-12月预申报项目、奖补政策等相关信息的整理汇总。

奖补资金额度、申报时间等均根据往年项目归口部门发布文件及现行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为参考,具体以各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为更好的服务县区企业,

进一步提升企业
报项目、管项目、争资金的能力和水平,
尽快了解、熟悉国家、省、市、县
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

小编将分季度定期为大家整理汇总各类在报及预申报项目、奖补政策等信息!

国家级项目

重点用能行业能效

“领跑者”企业

归口部门:工信部

预计申报时间:2023.11

政策支持

安徽省:根据《支持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文件规定:对获评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给与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2.单位产品能耗水平不低于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和《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中的标杆水平。

3.绿色电力使用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4.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5.已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6.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7.近三年来无环保、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工业软件优秀产品

归口部门:工信部
预计申报时间:2023.11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活动场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情况、无被执行案件失信记录、无财产或账户查封冻结情况、无因使用本单位软件产品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申报单位可申报1-2个应用于航空、航天、石化、钢铁、船舶、电力、交通、核工业、汽车、电子信息、移动终端、机械等重点领域的优秀产品,建议择优申报不同类别的优秀产品。

3.申报的软件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或已在行业中部署应用,在重点领域有工业企业典型应用案例。

4.申报主体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并将营业执照、合同、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说明材料一并提交至推荐单位。

省级项目

安徽省工业精品

归口部门:省经信厅

预计申报时间:2023.10

政策支持

长丰县:根据《长丰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长政〔2022〕7号文件规定:对新认定安徽工业精品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

1.企业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2.近3年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3.2022年企业研发投入高于上一年度。

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实施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5.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6.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处于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7.企业参与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或制定企业标准。

8.产品上市3年以上,经济效益良好,市场认可度高,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9.拥有国家或省级商标、质量类品牌荣誉的,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优先遴选。

10.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归口部门:省科技厅

预计申报时间:2023.11

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必须为在皖注册的法人单位且诚信审查无异议,申报依托的实验室或创新平台已运行和对外开放2年以上。

2.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研究水平居省内一流,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3.实验室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30人。

4.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独立物理空间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米,依托单位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建设、运行和实验经费保障。

5.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或实验室年均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6.联合实验室以企业牵头,一般以一家企业和一家高校院所共建为主,不排斥其他合作方;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共建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共建协议,并明确平台建设、研究任务、经费投入、人员配置、成果知识产权等。

安徽省2023年工业项目

投资导向计划

归口部门:省经信厅

预计申报时间:2023.11

项目范围:

包括: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技术创新,绿色制造,专精特新,装备工业,汽车产业,船舶工业,民爆行业建设,电子信息制造业,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工业互联网,非煤矿山建设,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等共14类项目。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

归口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预计申报时间:2023.11

申报条件:

省级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

(一)企业

1.截至2022年6月,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5件(含)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2件(含)以上,10年以上发明专利5件(含)以上。

2.截至2022年6月,中小微企业接受转让许可专利2件(含)以上,专利转让许可惠及中小微企业2家(含)以上,专利许可备案金额20万元(含)以上。

3.截至2022年6月,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获安徽省专利奖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

4.同意实施专利开放许可,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1件(含)以上。

5.2021年,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200万元(含)以上。

(二)高校院所

1.截至2022年6月,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0件(含)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2件(含)以上,10年以上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

2.截至2022年6月,中小微企业接受转让许可专利1件(含)以上,接受专利转让许可中小微企业数量1家(含)以上。

3.截至2022年6月,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或安徽省专利奖的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

4.同意实施专利开放许可。

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展项目

(一)产业特色鲜明。园区被省、市确定为重点产业链所在地区,并制定出台了相关重点产业发展规划;

(二)带动作用突出。相关产业链“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优势企业”等重点企业落户园区,配套中小企业集聚;

(三)管理机制健全。园区建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资金纳入园区财政预算,专利产出水平较高,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

1.截至2022年6月,园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00件(含)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20件(含)以上,10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20件(含)以上。

2.2021年以来,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普惠性专利权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10家(含)以上,普惠性专利权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惠企数量的60%(含)以上。

3.截至2022年6月,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转让许可专利30件(含)以上,接受转让许可专利中小微企业30家(含)以上,专利转让许可备案金额500万元(含)以上,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50个(含)以上。

4.截至2022年6月,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转让许可专利产业化率40%(含)以上,接受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中小微企业50家(含)以上。

首版次软件

归口部门:省经信厅

预计申报时间:2023.11

政策支持

安徽省: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皖发〔2021〕10号)文件规定:对经评定的“三首”产品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省财政分别按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合肥市: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文件规定: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分档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

长丰县:根据《长丰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长政〔2022〕7号文件规定:对新认定省级首版次软件研发示范应用项目,给予省级补助资金1:1配套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2.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另行下达)导向。
3.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及以上,市场前景较好。
4.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
6.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产品为2022年1月1日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软件及软硬一体化终端产品,用户使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面向零散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自有平台可不提供合同,提供情况说明)。  
2. 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软件截图),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3. 提供经省级以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验证机构适配验证的适配测试证书。  
4.仅用于自用或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在申报范围内。

首批次新材料

归口部门:省经信厅

预计申报时间:2023.12

政策支持
安徽省: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皖发〔2021〕10号)文件规定:对经评定的“三首”产品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省财政分别按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合肥市: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文件规定: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分档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

长丰县:根据《长丰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长政〔2022〕7号文件规定:对新认定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发示范应用项目,给予省级补助资金1:1配套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评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2.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另行下达)导向。
3.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及以上,市场前景较好。
4.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6.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市级项目

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

归口部门:市经信局

预计申报时间:2023.11

申报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生产经营正常,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扶持方向,产品有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信誉度良好的小型、微型企业,且已入驻合肥市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安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2.企业连续生产经营2年以上,成长性较好;

3.企业诚信建设体系完善,依法诚信纳税、纳税信用级别B级(含B级)以上;

4.企业基本面较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芯屏汽合”“急终生智”等重点领域企业及产业链重点企业可酌情放宽至75%及以下);

5.申报行业范围: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业务收入需占营业收入的30%以上);

6.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具体大、中型企业以同级统计部门公布名单为准。

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

中试基地备案

归口部门:市科技局

预计申报时间:2023.11

政策支持

合肥市:根据《2023年合肥市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对中试平台(基地)建设,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

1.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备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

2.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3.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愿意发挥现有中试设施的作用,为行业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服务,有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为行业内企业或科研单位提供的一次性验证中试或小量、小批量代生产业务不属于符合备案条件的中试服务。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没有失信行为,如有失信行为需已完成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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